北京上海雄安为试点城市
《通知》明确,保险公司可通过直接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发起设立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方式参与长租市场。
对于区位限制,《通知》指出,处于北京、上海、雄安新区以及人口净流入的大中试点城市;所投资的长期租赁住房项目应当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具备稳定的当期或预期现金流;土地性质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应处于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城市等条件。而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发起设立投资于长期租赁住房项目的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及保险私募基金,采用债权投资计划方式的,融资主体应符合自有现金流占其全部应还债务本息的比例为100%以上;采用股权投资计划及保险私募基金方式的,拟投项目公司的核心资产为租赁住房项目,项目公司股权不得为第三方提供质押,并设置有效的退出机制等。
为规范险资运用,《通知》要求,保险公司应当遵循审慎稳健和安全性原则,综合考虑自身资产负债状况、偿付能力状况和流动性要求,制定长期租赁住房项目的投资预算,并纳入年度资产配置计划。银保监会表示:“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保险私募基金等方式投资长期租赁住房项目的,相关注册机构建立受理及注册绿色通道,优先受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保险室副主任朱俊生分析认为:“《通知》体现出监管部门对险资参与长租市场既积极又审慎的态度,一方面是给予了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对所投项目的区位选择、融资项目主体的选择,有一整套风控要求,体现监管部门关注风险,关注险资参与长租市场的商业可持续性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