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京沪两地试点共有产权住房的探索为解决住房问题打开了新的渠道。这一方式下,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使用权”让渡出来,购房者则能以较低的价格住进新房。
“过去,城镇商品住房的供应主体比较单一,主要是开发商提供,中央提出要探索多主体供给,就是要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研究员任兴洲表示,目前租赁住房中供应主体更为多元,比如开发企业、国有企业、产业园区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都参与租赁住房的供给和经营。
所谓多渠道保障,就是住房保障方式和渠道要多元化。“今后,政府还是住房保障的主要主体,但是要探索更多的方式和渠道,动员更多社会力量进入,形式也要更加多样化。”任兴洲表示,过去在住房保障方式上,有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后来有了公租房和棚改安置房,“种类更多,保障手段也更丰富,棚户区改造过去以实物住房安置为主,近年来又在探索货币化安置的方式,给了被保障群众以更大的选择空间。”
多主体、多渠道,不仅指“房”,也同样指“地”。2017年8月,国土资源部等部门确定北京、上海、广州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过去的城镇住房用地供应,主要是通过国有土地招拍挂方式用于商品房和租赁住房建设,或者政府划拨部分土地建设保障性安居住房。未来,在一些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集体建设用地也将参与进来,主要用于建设租赁住房。”任兴洲认为,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不仅可以增加城镇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的供应,有助于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体系,而且还有利于拓展农村集体土地的用途,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增收渠道,能促进集体土地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相信今后城镇住房供应体系会进一步呈现多主体供应、多元化方式、多样性结构的趋势。”